重庆开县全面开展冬季湿地集中执法活动
根据国家林业局2012年10月22日发布的《关于严防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非法活动的紧急通知》,开县人民政府7月18日发布的《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澎溪河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的通告》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自然保护区条例》,为保护鸟类、鱼类等湿地资源,维护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平衡,开县森林公安局与开县林业行政执法大队、开县澎溪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多家单位成立联合执法小组,于11月10号开始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联合整治活动。由开县林业局副局长陈圣红同志担任该执法小组组长。
此次集中执法活动分三阶段进行,主要内容为宣传教育、巡库调查和依法查处等。
一是宣传教育。我们在保护区内人流量大的码头、路口、桥头等地安置大型宣传展板20余块,发放传单1000余份,在渠口、厚坝、金峰等乡镇人口集中的地方,利用宣传车进行宣传讲解4次,组织当地社区居民开展院坝会议3次,并在重庆电视台、开州日报、开县电视台、点击开县网站等多家媒体进行大力宣传。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,使得当地居民了解了湿地,意识到保护湿地、保护候鸟的重要性,提高了当地农民保护候鸟及其他湿地资源的积极性。
二是巡库调查。根据初步调查统计,保护区内目前存在非法采砂场10家,物流码头12家,网箱捕鱼18家,网捕渔船50余艘,违法修建养羊场2处,挖沟筑坝1处,还有乱捕滥猎等违法行为。
三是依法查处。在巡查过程中,对于发现的违法捕鸟捕鱼活动,进行没收作案工具、罚款处理,并进行宣传教育;对于在保护区内进行的违法建筑、无证采砂行为,进行警告并勒令限期整改处理。
自此次集中执法行动开始以来,取得了如下成效:一是加大了对湿地保护区内社区居民的宣传力度,提高了干群对于保护湿地、保护湿地资源的意识;二是对保护区内所有的沙场、码头、养羊场等违法建筑进行了摸底排查,并建立台账进行存档,为以后取缔这些违法行为做好基础;三是制止了一些违法行为,叫停违法建筑2处,抓获捕鸟、电捕鱼人员5名,没收电鱼、捕鸟等作案工具2套,将捕获的候鸟和鱼类进行了放生,并按照规定给予了罚款处理;四是通过此次执法行动建立了一套湿地巡查、执法的制度和经验,为以后进行常规化的湿地巡查做好有力保障。